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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喝农药事件

作者: 张兵   发布时间: 2014-10-20 16:37:59

   

10月10日上午,沙洋县法院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喝农药事件。

上访人许某因超生问题被原沙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决定对当事人许某、胡某征收社会抚养费35500元。因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理决定,原沙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沙洋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0月9日,根据县卫生计生局提供的财产线索,沙洋县法院将被执行人许某在银行的存款24932元予以划拨。

10月10日上午9时许,被执行人许某来到沙洋县法院上访,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许锋和法警雷小明同志正在值班,询问上访人来意后,电话通知行政庭庭长下来接访,行政庭长在法院大厅法警大队值班处接待了当事人,做了大量解释说服工作,上访人许某一直不听法官的解释,情绪比较激动。此时,正在值班的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许锋发现上访人许某左边裤子口袋疑似有一个瓶状物体,便一直盯着来访人员的一举一动。上午10时许,上访人许某声称:“我今天来了就不会回去了的,如果我死了,你们法院会把扣划的24932元钱一分不少的退到我的帐上去的。”上访人许某趁孙艳青解释之际,左手从左边裤兜里掏出一瓶敌敌畏(约250毫升装)原液,准备打开盖子喝的时候,一直高度警惕的值班法警许锋迅速上前抱住来访人许某身体,并夺下其手中药瓶,另一名值班法警雷小明从值班桌对面迅速跳过来,和值班法警许锋一起控制住来访人员,然后通知法警大队其他同志,迅速将上访人控制并带到法警大队办公室,该事件得以成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