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扁平化审判管理模式落地生根
作者:
陈伟靓
发布时间:
2016-09-01 10:07:14
今年5月以来,荆门中院借助司法改革东风,积极推动审判管理模式由行政化向扁平化转变,真正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
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实行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独立签发和合议庭成员联合签发制度,把“谁办案、谁负责”落到实处。从5月3日起所有的裁判文书一律由入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签发,没有入额的法官从7月1日起一律停止办案。
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界定院、庭长及合议庭、独任法官权责界限,明确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法院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错案追究制度,为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供制度保障。自今年5月全面推行主审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制度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主审法官独立签发文书2827件,占已签文书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