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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中院学习贯彻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

作者: 宋静静   发布时间: 2015-09-15 17:22:16

 

9月7日,荆门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陈华同志主持。会上,监察室负责同志传达了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各位党组成员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发言。9月8日至10日,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专程到各基层法院分别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传达会议精神,并检查了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党组会上,陈华院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继续抓好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学习。二是结合前段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四是积极评树全市法院系统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

 

院党组就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作出了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迅速将这次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到全市法院每名干警,市中院纪检监察干部上门到各基层法院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中院机关召开院务会组织各庭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会议精神,各庭室负责人组织本庭室干警学习会议精神。

 

二是不断加强纪律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来维护,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一看惊心,再看清醒。

 

三是深入开展“五项专项治理”。继续抓好纠正“四风”问题,防止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当前全市法院要按照湖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通知和荆门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五项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开展“五项专项治理”,即: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党员干部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为官不为”等五项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四是更加注重监督执纪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规定。今后,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经常性的监督执纪,听到反映就要予以关注,收到信访举报就要开展谈话函询,发现轻微违纪问题就要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使党员法官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有效阻止党员干部从“违纪”到“违法”的质变。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加强调查研究,当前重点围绕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司法责任制有关课题开展调研,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为全市法院改革发展服务,为司法体制改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