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法院成功完成首例远程视频接访
作者:
梁帅豪
发布时间:
2016-03-31 14:43:50
3月29日下午,京山县法院成功完成首例远程视频接访。在院信访接待室,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最高人民法院308接待室法官接访了信访人黄保春。
信访人黄保春的儿子黄小明,因驾驶摩托车搭载其母亲与一辆农用车相撞致一死一伤,被京山县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后黄小明上诉,荆门市中院维持原判。黄保春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其表示不服,多年来长期上访。在得知可以通过京山县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直接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面对面”表达申诉请求后,黄保春特地提出了申请,京山县法院即按照相关手续,就其信访事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办理了视频接访手续。
14点53分,视频接访开始。期间,黄保春向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陈述了其不服湖北省高院驳回其再审申诉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就其申诉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依据,明确回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的理由成立,不予受理你的再审申请”。黄保春虽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回复存有疑义,但对京山县法院细心安排此次接访表示感谢,并在接访记录上签字确认。
自2015年初安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以来,该院共受理信访人远程视频接访申请4件。通过视频接访系统接访,既可以节约信访人的信访成本,方便其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又能促进纠纷的化解,缓解法院的信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