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别必雄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研究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提出要求
10月14日,中共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中级法院院长陈华关于市中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省委要求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很多、推进难度大。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司法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主动地组织实施司法改革,确保按照中央、省委提出的时间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抓紧完善改革方案。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到干警思想动态清、人员底数清、能力素质清,为公开遴选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牢牢把握改革重点。一是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严格入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岗位,不能变通,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不能暗箱操作。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研究探索司法改革后司法内部运行机制、办案内部审定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司法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探索建立法官逐级遴选机制、优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落实法官从基层遴选机制,探索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四是建立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机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法院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汇报不动摇,坚持人大对法院司法监督不动摇。正确处理好党委、政法委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与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关系。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要严格按照政策,妥善处理推进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干警利益问题。
三、加强改革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鸿忠书记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两级政法委要履行牵头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法院要履行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担难,院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责任。要加强政策宣传,精心组织培训、政策宣讲、思想引导,积极维护改革,坚定支持改革,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减少阻力,化解矛盾。要注重统筹推进。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办案,不能因改革影响办案的力度、进度和质量。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搞阳奉阴违,严格按照省委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实现改革平稳、队伍平稳、办案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