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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8-08-17 09:32:43

8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张玲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决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高义勇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道恒等院领导、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高义勇部长宣布省委决定,经省委研究决定,张玲同志任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高义勇部长代表市委对市法院领导班子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融入中心,服务发展,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良好法制环境。三是要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张玲书记表示,自己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认真履职尽责,努力修身、修业、修和,推动荆门中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