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腾退房屋 掇刀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作者:
刘璐璐
发布时间:
2018-06-29 17:03:30
6月29日上午,掇刀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组织20多名执行人员及法警对被申请人王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及社区居民的监督见证下,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将被占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
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不服原判决,于2016年10月向市中院上诉,市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3.785万元及利息4.9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4月,陈某向掇刀区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案件后,掇刀区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但被执行人讨价还价,最终协商未果。掇刀区法院对王某名下的位于掇刀区城南新区关帝路的一门面房进行评估后组织拍卖,2018年5月,买受人杨某以58万元竞得该门面房。5月14日,掇刀区法院向王某发出强制迁出公告,限令王某于5月21日前腾退该门面房,逾期后,王某仍未腾退,6月27日法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王某于6月29日到场强制搬出。为稳妥执行该案,由分管执行副院长牵头,抽调法院相关庭室人员组成强制执行专班,多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对该案进行执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判,制定了详尽的执行预案,对可能发生暴力抗拒执行情形作出妥善应对方案。
对本次强制腾退,市中院派员现场督办,2位区人大代表、2位社区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执行监督,荆门电视台3位新闻记者全程跟踪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