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传真

十年奔波求赡养 法院调解享晚年

---雁门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
作者: 李吉平 谢建华   发布时间: 2014-09-04 17:11:34

   

“现在我们两老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子女们也孝顺了,他们还准备下月为我举办80岁寿辰呢,多亏了你们做工作,衷心谢谢你们!”近日,京山县人民法院雁门口法庭对钱场镇深沟村一起历时10年的赡养纠纷案回访时,当事老人陈华贵拉着法官的手,感激不尽地说。

2013年年底,年近八旬的钱场镇深沟村村民陈华贵来到雁门口法庭,陈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履行赡养义务。为了尽快让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解决,雁门口法庭庭长一边稳控老人思想,一边拟定日期,上门做其几个子女的工作,确保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原来,1956年,天门市籍陈华贵(1935年10月出生)以上门女婿方式落户到钱场镇深沟村,与妻子刘秀英先后生育了五个子女,三个儿子,两个女儿。2003年以来,陈华贵与妻子刘秀英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与几个儿子和儿媳关系也处理不好,之后独自在村田埂上搭起一间低矮的小屋居住,靠拉煤,捡破烂维持生计。2007以来,陈因年事已高,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多次找村委会、镇调解委员会对其赡养问题进行调解,均遭到几个女子的拒绝,赡养问题始终均未调解成功。2013年初,钱场司法所和村委会找到陈华贵的几个子女,对此赡养纠纷进行调解,由于两个女儿早已出嫁,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老人的赡养一般由几个儿子来解决。通过分别做三个儿子的工作,鉴于长子陈生有重病在身,每年需要钱医治,通过与三个儿子调解协商,次子陈文和三儿子陈涛同意轮流为王某每月落实一袋米,由村委会负责督办落实。陈文和陈涛口头承诺每月为其父亲提供30斤大米,过四个月后,陈华贵因偶然一次与二儿子陈文发生口角,二儿子和三儿子不再履行承诺。

   2014年春节前,陈老汉来到钱场司法所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将几个子女告上法庭,履行赡养义务,在多次找其儿子、儿媳及女儿沟通均无果的情况下,钱场司法所按照法律援助相关程序为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代理诉讼,向京山县人民法院雁门口法庭递交了民事诉状。收到起诉书后,法庭决定对此案先进行诉前调解。雁门口法庭邀请钱场司法所、深沟村村委会找到陈的几个子女及其妻子刘秀英,在调解过程中,分别同陈的几个子女个及其妻子沟通,通过反复从风俗习惯、社会公德、法律法规、诉讼程序强制解决及社会名声影响等几个方面做思想疏导工作,教育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过大半天的努力,三个儿子终于同意赡养老人,妻子刘秀英也表示要夫妻重归于好。鉴于三儿子陈涛做了新楼房,条件较好,三兄弟协商后,决定暂时将和好后的父母安置在陈涛的房屋里,切切实实让两个老人安享晚年。一起历时十年的赡养纠纷终于圆满化解了。

   法官调解手记:这是一起典型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而调解成功的赡养纠纷案。当前,在诸如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给付等纠纷案中,很多被告当事人在基层组织调解中抱着调解须征得我同意,对方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等心理,不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给人民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因此,法院司法调解介入就显得尤为必要。在调处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法院通过诉前与基层组织共同调解,综合发挥法院专业性强与基层组织人熟好沟通的优势,结合法律法规、诉讼判决、强制执行等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耐心说服,往往能取得很好的调解效果,较好的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