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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法院法官前来荆门交流学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作者: 刘璐璐   发布时间: 2018-01-11 10:52:37

1月9日上午,鄂州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和清带领鄂州两级法院10名法官前来荆门考察学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经验。荆门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春吉,掇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崇德陪同考察。

双方进行了工作交流。掇刀区法院介绍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的工作情况。从2016年7月1日起,掇刀区法院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集中管辖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多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四高四低”,即辖区外案件收案占比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当事人维权胜诉率高、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比例高,上诉率低、发改率低、申诉率低、信访率低。随后,双方还就集中管辖的立案工作、取证工作、执行工作、送达工作的做法以及集中管辖后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汪和清对荆门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好评,他认为荆门两级法院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方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经验,希望两地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共同推进两地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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