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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2013-2015年6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
作者: 王纯棉 水 双   发布时间: 2015-06-26 08:47:28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25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2013-2015年6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关情况。

2013年至2015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70件217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0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1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其它156人。从新办案件的特点来看:一是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三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均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四种罪名,其中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数量为最,达110件151人,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68%。二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3年审结49件69人,2014年审结73件89人,2015年截至目前审结48件59人。三是新型毒品成涉案主流。涉案毒品从以往的以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为主,逐渐转变为以甲基苯丙胺(麻果)等新型毒品为主,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四是个案毒品数量明显增大。由2011年的3500余克逐年增长,目前个案最大涉毒数量达15000余克。五是毒品来源呈现源头化趋势。由于吸毒人员追求毒品质量,涉案毒品主要来源于广西、云南,甚至缅甸等境外毒品源产地,加大了社会危害性。六是涉毒人员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经济水平较差。由于受法律意识不强的局限,这部分人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更容易铤而走险,成为毒品犯罪的主体。近三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涉毒人员162人,占74%,农民、无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143人,占65%。此外,由于新型毒品价格较高,吸毒人员受困于经济条件,通过贩卖毒品来维系自己吸食毒品,致使贩毒人员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近年来,以贩养吸占全部毒品犯罪人员比例达62%。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毒品犯罪。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多发、高发的严峻趋势,全市两级法院明确认清形势,突出打击重点,有力打击了各类毒品犯罪。对重刑毒品犯罪,坚持从严打击,对罪行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近三年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0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1人,占涉案人员总数的28%,有效打击涉毒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那些传播速度快、危害性大的新型毒品犯罪,坚持做到全面打击,近三年来共审理甲基苯丙胺(麻果)案件141起、氯胺酮(K粉)案件5起,都依法从严进行了处理。在坚持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同时,我们也注重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如实供述、立功等情节的涉毒案件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43名涉毒案件被告人判处了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缓刑,有效瓦解了毒品犯罪分子。

坚持加强学习、认真开展调研,确保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量。市中院定期开展了毒品犯罪案件的调研,多次组织全市法院业务骨干对毒品犯罪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当前的毒品犯罪有向女性、未成年人、固定职业者等群体蔓延,案件类型有向新型毒品转化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我们明确了打击重点和目标。我们还在两级法院内部每年发布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为审判人员适用法律和量刑提供参考。在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重点审查证据来源、收集程序以及与案件的关联度等,对部分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要求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对重大、疑难的涉毒案件,坚持更加严格的事实、证据标准,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确保了三年来受理的全部170件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

坚持规范毒品犯罪量刑工作,严格公正审判。我们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毒品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对拟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的毒品犯罪案件,严格执行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了处理毒品犯罪量刑的统一和规范。在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处理方式上,严格限制非监禁刑的适用,三年来适用非监禁刑的仅30人,全部为容留他人吸毒、少量持有毒品等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且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对于有毒品再犯、累犯、教唆犯等情节的涉毒被告人,坚决限制非监禁刑的适用,三年来无一例适用非监禁刑的情况,在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

坚持发挥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我们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的同时,全面落实我市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责任,成立了全市法院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禁毒宣传工作与庭审相结合,让市民直观感受到毒品的危害,为禁毒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还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及时在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荆门法院网等媒体刊登典型案例及禁毒信息。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对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除涉及未成年人、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坚持全部上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