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6-03-01 10:55:43
2月29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总结回顾了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道恒对2015年各基层法院目标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之元宣读了对21个先进集体和3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副院长王源渊对2015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华同各基层法院院长、屈家岭法庭庭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院长陈华对2015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取得了新突破,服务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信息化建设实现新跨越,队伍建设有了新提升。
陈华院长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高效、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建成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经济新兴增长级、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来说,要在“精、稳、快、严”四字上下功夫,审判工作要求精,在服务保障发展上有新作为,司法改革要图稳,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上有新作为,信息化建设要加快,在转型升级上有新作为,队伍建设要从严,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上有新作为。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继红主持会议并着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他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四个新突破,确保案件不能出事、改革不能出事、机关不能出事、队伍不能出事。
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审管办主任及屈家岭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