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项沟通机制”提升刑事案件质效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6-07-27 11:16:43
近年来,我院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理念,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办案水平。自2012年来,共审理重大一审刑事案件162件,无一件因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而改判发还,办案质量和效果受到广泛好评,刑事案件“五项沟通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商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公检法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消除分歧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形式将共识转化为实践。先后联合行文出台了《关于办理重大刑事命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下发全市执行,受到基层公检法机关的一致好评。建立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机制。开庭时邀请侦查人员须到庭旁听庭审,让侦查人员亲身感受控辩双方的交锋,以便于当场发现调查取证上的漏洞,及时补查补证,并总结侦查工作的得失,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互学交流机制。互派干警参加“检察官执法论坛”、“刑事审判大讲堂”等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对方举办的案件研讨、学术讲座、刑法学年会等平台,共同探讨、研究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向对方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共享政策信息,共同提高刑事政策把握的能力。建立维稳协作机制。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情况随案流转、移送,以便于法院及时掌握案件信访风险系数,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