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
5月23日,全市行政复议暨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在荆门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春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院行政庭通报了全市法院2016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了全市行政机关2016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炜从目前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变化、呈现的新特点等方面,分析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问题,认为两者的共同目的都在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建议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同时,要求各行政机关积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切实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金春吉副院长对各级政府及部门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指出:一是要正确对待诉讼。要认识到诉讼是法治解决争议的最后环节,也是当事人维权的必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这代表着理性的觉悟和领导的觉悟,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法院与政府及各部门应加强互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尤其是行政审判法官要向行政机关学习,共同建立公信政府、公正法院;二是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是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行政诉讼法对裁判方式的修改对此也有所体现。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难度增大。因此,要将严格执法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不仅要学习本部门知识,也要深刻领会立法本意,还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应诉方面的程序和规范;四是要规范出庭应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除例外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既是行政机关对民众诉请的回应,也是对现代社会平等、尊重、法治等理念的回应,要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
会上,参会的各市直机关法制工作负责人还就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应诉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