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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法院三举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作者: 柯香玉   发布时间: 2016-04-08 09:51:26

 

一是科学组建审判团队。今年初,组织司改专班赴襄城区法院、鹤峰县法院等司改试点法院,考察学习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工作,积累改革经验。结合该院审判实际,在保留原有庭室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组建了相对固定的13个专业审判团队,并根据该院三年收结案、审判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每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数量,配置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同时指定该院民一庭、胡集法庭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真正做到审判资源配置合理,审判团队相对稳定。

二是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试行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独立签发和合议庭成员联合签发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涉群体性、疑难复杂等五种类型案件,可由院庭长审核把关,但须在卷宗及办公平台上全程留痕,以杜绝不当司法干预。修改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重新拟定审判绩效考核方式,确保审判绩效考核到员额法官个人。同时,在案件分配上,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根据市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及五个配套制度,制定出台了《院、庭长司法权力清单》、《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加强审判管理及审判监督工作规定》、《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过错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明确界定院庭长及合议庭、独审法官权责界限,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法院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错案追究制度,为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