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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罗店镇化解一起意外死亡事件

多部门协同作战 处置迅速果断
作者: 京山法院:李吉平   发布时间: 2013-05-30 09:36:00

   

5月24日下午6点多钟,经过京山县罗店镇稳控调解专班两天的艰苦工作,黄某意外死亡索赔案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给付了全部赔偿款,一起有可能激化为停尸闹丧的群体性事件最终得以平静化解。

5月22日下午四点多钟,罗店镇大树村二组的刘某在自家田里耕地时,旋耕机陷在田里无法开出。他便请同组的黄某开来大旋耕机,帮助把他的旋耕机拉起来。结果,黄某的旋耕机也陷在田里。黄某在设法拉起自己的旋耕机时,旋耕机机头翻压在身上,致其受伤。黄某经抢救无效于23日3点左右死亡。死者的六个兄弟,三个子女及部分亲友都赶来料理后事,与刘某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罗店镇党委闻讯后,即在23日上午组成由党委副书记罗新涛负责,综治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共10多人参加的维稳处突专班,赶往大树村,进行稳控调解。死者亲属要求刘某至少要赔偿50万元,一分钱不到位就要把尸体、花圈抬到刘家闹丧,还要阻断曹双公路。而刘则认为黄是自己拉旋耕机操作不当所致,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8万元补偿。经过23日一整天的调解,双方意见差距过大,无法达成一致。24日,死者亲友20多人开车来到原大树村小学,把死者遗像、灵牌搬到稳控专班办公现场,叫嚣达不成协议就要杀死刘某,然后赔偿他家100万元。针对一触即发的复杂局面,稳控专班一方面请求县委政法委协调,从京山县公安局增派了6名民警到现场稳控秩序,阻断双方亲友的直接对峙,将黄家领头的黄二稳控在专班办公室,对刘某及其家人进行适当保护,同时,公开告诫双方亲友,坚决不准闹事,否则,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继续进行劝说、调解,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稳控专班人员将在不分责任的情况下,黄某死亡的全部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算出来,摊到桌面上做工作,降低了黄某亲属的过高赔偿期望值,同时阐明刘某应负的责任,要求他积极想办法赔偿。至下午6时,双方达成赔偿16.5万元的调解协议,刘某将赔偿款全部给付死者家属。这起有可能酿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