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就“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举行新闻发布会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总体目标。6月24日,荆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具体目标和期限是:1、2016年底前,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60%以上;2、2017年6月前,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70%以上;3、2018年1月底前,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80%以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院将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切实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一是完善执行案件的办理运行机制。为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参照司改中审判团队的组成运行模式,荆门中院在执行局组建多个执行团队,采取“1﹢2﹢1”的办案模式,即由1名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组成一个执行团队,法官和执行员分别行使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确保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
二是实现执行模式的改革。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创新执行方式。今年7月底前,荆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通过与最高法院查控系统“总对总”连接以及实现与我市房屋、土地、林业等不动产部门“点对点”对接,所有执行办案人员均能利用查控系统快速查找、控制所承办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确保最高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合作协议落地生根,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
三是实现执行管理的改革。依托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理,及时生成、公开相关流程信息,形成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违法执行问题。
四是重拳出击、多措并举,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弘扬诚信、惩戒失信,强力开展“黑名单”发布制度和“一打三反”活动。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充分利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失信人工商登记、招投标、贷款、出境、高消费(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高消费;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行为,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全面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赖账”空间。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坚决重拳出击,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其中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通过公诉和自诉两种途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全面如实记录,对消极执行中的违法违纪人员,严格责任追究。截止2016年6月,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493人,发布率86.5%,司法拘留50名被执行人,15名被执行人因拒执罪被判刑,其中3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被省高院作为案例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