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团体第四名
作者:
刘雄奇
发布时间:
2015-09-21 17:55:06
9月15日,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在省高院举行,荆门法院荣获团体第四名,裁判文书制作及上网个人操作获得第二名,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技能竞赛先进单位”。
此次全省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分五项评分,总分为100分,分别是信息化项目建设20分,信息化应用20分,个人操作应用20分,信息化宣传片汇报20分,特色项目汇演20分。其中:信息化建设包括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建设情况;信息化应用包括审判软件使用情况、科技法院应用情况、司法统计自动生成情况、执行联动(查控)系统应用情况、执行威慑系统应用情况、庭审直播实现情况、三公开(即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案件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应用推动情况、网上立案应用情况、网上送达应用情况、12368系统应用情况、律师服务平台应用情况、服务法院审判政务管理及诉讼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情况;个人操作应用包括科技法庭操作、裁判文书制作及上网、计算机基础操作、安全保密相关知识考试。
荆门法院将以此次信息化应用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 “建设是基础,应用是目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与深度应用,以信息化引领司法规范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