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法院强化三项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
|
今年以来,掇刀区法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履行职责的能力,推动了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开。今年1-10月份,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29件,陪审率达100%。 选任工作“抓早”。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今年上半年,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1人。与此同时,该院积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以及满足上级法院从本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等因素,采取向社会公告选任条件,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法,重点在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群体中选取了一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今年9月,该院提请区人大常委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15名,使人民陪审员数量由原来的10名增加到25名。 管理工作“抓细”。一是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政治处力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指导。二是制定《掇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工作应有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实施绩效管理,年终统一进行考核。三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组织陪审员旁听案件开庭,安排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资深法官授课,选派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培养锻炼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合议和调解的能力;为人民陪审员订阅有关法律资料、法律书籍,为他们履职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今年以来,该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听庭42人次、业务培训65人次、选派到省法院培训1人次,组织陪审员法律考试1次,参加人员25人。陪审员参与了63起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28%。 工作经费“抓实”。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人民陪审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区财政大力支持,及时将陪审员经费纳入预算。该院将此项经费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开庭、协助调解等方面,力所能及地帮助人民陪审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事,调动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减少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