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
作者:
周 沂
发布时间:
2015-04-30 09: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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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荆门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屈家岭法庭立案信访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中院立案庭庭长万玲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立案庭万玲庭长传达了全国、全省立案信访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2014年度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2015年的立案信访工作。各基层法院与会人员分别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作了交流发言。
熊俊华副院长就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中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今年立案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2015年的立案信访工作,提出了“四不四有”要求:一是在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上不打折,二是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上不等待,三是在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上不懈怠,四是在加强立案信访队伍建设上不放松,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难必解,真正体现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工作部门将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一是及时召开分口会议,认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向院党组和党委汇报好立案登记制改革;二是根据熊俊华副院长对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工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工作实际,对照岗位责任要求,及时谋划好今年的立案信访工作;三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挑战,推动立案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