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高标准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为推动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省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提高,不断提高全省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最高院和省法院自2014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的评查活动并发出评查情况通报。
(一)提高责任意识。从最高院和省法院对我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评查情况来看,有不少是在技术处理和操作过程中出差错,反映出工作责任心欠缺,如果承办法官或相关专门人员工作时多一份认真和仔细,上传文书前多花点时间核对,有很多问题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因此,责任意识的强弱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即使是优秀的裁判文书,也可能在上网处理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瑕疵,所以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责任意识,使其清醒地认识到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根除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的心态。
(二)加强规定的再学习。部分法官对文书上网的实施细则没有熟悉或掌握,导致不知晓自己处理的文本并不符合上网规定,造成“带病”文本上传的现象,要求各基层法院和各业务庭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省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的再学习,全面牢固掌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相关内容,厘清文书上网的范围、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
(三)明确制作标准。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我们在裁判文书制作方面存在不严谨的情况,究其原因是有的法官在制作过程中也没有按相关的要求规范执行,同时,文书制作也缺乏较为详细的统一格式和示范,这一问题既是文书制作的“顽疾”,也是文书制作的难点,各基层法院和业务庭要按照最高院有关裁判文书制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法律文书制作的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四)规范裁判文书上传操作流程。各基层法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裁判文书要通过直报系统统一上传。
(五)建立不上网裁判文书的统计台账。各基层法院和业务庭要建立不上网裁判文书的统计台账,按每季度逐级上报中院审管办。统计不上网裁判文书数量,然后与已结案件数量减扣,明确应上网裁判文书数量,对上网裁判文书数量按季度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