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新台阶
——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在荆门召开
作者:
李胡兵 刘欢欢
发布时间:
2021-04-06 16:12:29
4月1日,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在荆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荆门市委书记王祺扬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荆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涛,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李小菊出席会议。会议观摩了荆门市、钟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观看了由荆门中院制作反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经验汇报片《众志成城铸和谐》,荆门中院、宜昌中院、襄阳中院、黄冈中院和天门法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王祺扬在致辞中说,近年来,荆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践履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途径,作为创新法院工作、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实现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下一步,荆门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此次推进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荆门、法治荆门、幸福荆门,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荆门贡献。
游劝荣指出,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院建设和发展,坚持统筹谋划、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造了特色经验,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游劝荣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基本解决执行难”着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之后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系列指示的具体举措,事关社会和谐、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北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湖北实际,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积极推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在三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绩来之不易。
这些年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人民法院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法院对接的工作格局,较好地化解了司法实践中调解力量难统筹、调解组织难管理、调解经费难保障等瓶颈问题。具体来看,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基本形成了多元化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分层递进矛盾化解体系;二是各地区因地制宜搭建了多元纠纷化解的有形平台,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三是改变了以往法院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党委领导、多元参与,共建大调解、共奏大合唱的工作模式;四是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紧密衔接跟进多元化解,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加快形成。
游劝荣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客观地审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单位仍抱着等待观望的思想;有些法院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发展态势预判不够、预见性不足、自觉性不强;实际运行中多元化解成功的总体比例不高,很大一部分矛盾没能有效解决在基层;有的虽然搭建了多元化解平台,但机制不顺、运行不畅,没有发挥出应有成效。
游劝荣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新台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多元化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弘扬“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从发展的角度思考和谋划多元化解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作为人民法院努力的方向,做好多元化解大文章。要从维护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角度思考和谋划多元化解工作,司法裁判要坚决避免简单一判了之,坚决避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要着眼案结事了人和、“三个效果”相统一,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司法兜底保障,力促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要从纠纷化解的质效角度思考和谋划多元化解工作,诉讼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很大一部分矛盾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可以更好地维系经济社会秩序、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和谐,减轻群众讼累、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具有更好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游劝荣要求,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必须注意和把握几个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服务人民群众能力,为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坚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多元化解。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最根本就在于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多元解纷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真正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特别是在省级统管改革的背景下,更要强调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能。
三是要抓好工作结合。与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切实处理好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租赁、医疗以及涉疫滥诉等纠纷,妥善化解“疫后综合症”;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推动乡村稳定和谐,厚植乡村法治力量和“三治”融合;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偏远地区、偏远乡村人民法庭建设,让人民群众目力之所及,感受到法治力量的存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保障;与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向改革要效益、向信息化要效益,助推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既是新时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路径和载体,也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基层基础年”建设为契机,切实健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加强对基层的人才倾斜。只有真正夯实基层基础,才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各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沿,指挥在一线,统筹协调重大事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要选配政治素质高、统筹能力强、实干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实多元化解力量,同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敢于把年轻同志放在多元解纷一线,在艰苦环境中磨练,在广大群众中检验,提高他们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能力和本领。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立案部门负责人,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肖刚、司法局局长胡孝光,荆门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