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四举措加强少年审判工作
一是大力推行涉少案件集中审理。该院于2007年成立少年审判综合庭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1年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全部纳入少年审判庭统一办理,并选配2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和3名亲和力强的人民陪审员专门从事涉少案件审理工作。截至目前,该庭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135件167人,办理民事案件46件,其中调解24件,撤诉9件,调撤率71.7%。办理行政案件2件。
二是不断改进涉少案件审理方式。设立专门的圆桌审判庭,并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先后探索出多种审理模式,主要有:“入户审理法”,即法官走进未成年人家中开庭,与家长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用熟悉的环境消除陌生感,帮助他们打开心结;“亲情审理法”,即邀请未成年人的亲人参与案件审理,帮助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惩教结合审理法”即结合具体案情,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截至目前,判处非监禁刑少年犯93人,占少年被告人总人数的55.6%,非监禁刑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为零。
三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罪犯帮教力度。坚持在在裁判文书后附上温馨话语,帮助其分析错误,认识问题;坚持向监护人温馨提示,提示他们在教育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帮助他们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坚持定期走访,先后到监所走访未成年犯56人次,与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联合帮教工作,建立非监禁刑的人员回访帮教档案93份。同时,加强与团委、妇联、社区和学校的密切联系,组织开展帮教志愿者爱心帮教“一对一”活动36次,志愿者参与调查、回访、教育及心理辅导65人次。
四是不断延伸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开通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制咨询、法律援助,累计为62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提供电话咨询700余件次,解答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律问题1200件;大力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维权专题咨询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1次,组织在校学生来院旁听案件审理22次,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并针对学校管理疏漏和问题,发出司法建议20余份,帮助学校规范管理,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