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举办2018年第一期道德讲堂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警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导广大干警更加积极投身法院工作中,2月27日,荆门中院机关党委举办了2018年第一期道德讲堂。
此次道德讲堂活动以“履行法官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同行”为主题,共分为向“德”鞠躬、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谈感悟、发倡议七个环节。通过学习钟祥法院的道德模范人物张中华、掇刀区法院的道德模范人物杨小瑜和荆门中院民一庭法官许德明的模范事迹,让大家深深感受到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那份责任和担当。
在诵经典环节,大家齐声诵读“君子贵人贱己,先人而后己”以及“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为全院干警点明了做人做事的准则;随后的谈感悟环节,大家踊跃发言,刑二庭的李纯同志和立案二庭的李欢同志同大家分享了他们的个人感悟,他们表示深受三名道德模范人物的激励,作为青年干警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要为社会、为他人多做有益之事,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在最后的发倡议环节,团委宣传委员孙亚芬同志上台为大家发出了倡议,她提出“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应当坚定信念,恪尽职守,爱国守法,团结友善,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服务帮助他人,自觉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为构建‘文明法院 和谐荆门’贡献自己的力量。”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俊华同志对本次道德讲堂做出了点评,他指出,三名法官的模范事迹很好的诠释了新时代法官应具备的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展现了荆门法院队伍的崭新风貌。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以“道德讲堂”为契机,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勇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