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涉毒人员在荆同堂受审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5-07-16 10:06:20
20名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的人员站满一整排,20余名辩护律师 挤满辩护席,这是昨日(1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毒品大案现场。
本案中,涉毒最多的有3人,均超过10公斤。
20名涉毒人员中有8人是天门市人,其余分别是昆明、武汉、钟祥、沙洋、京山、屈家岭等地人。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已有50多岁,年龄最小的27岁,其他的多为30来岁。
此案由沙洋县公安局历时一年半侦查终结,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陈某方、李某贵、肖某辉、张某海等人多次到云南昆明购买甲基苯丙胺毒品并运回天门、钟祥、沙洋等地,卖给其他人员吸食或转卖。检察机关指控了他们间的16起错综复杂的贩毒吸毒携带毒品行为,认定肖某辉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甘某垃等5人贩卖毒品,李某贵等5人居间介绍、参与贩卖毒品,刘某强等3人为毒品犯罪提供运输、驾驶或资金帮助。他们中涉毒最多的3人为李某贵、肖某辉 和郑某勇,分别达13.7公斤、11.5公斤和10.5公斤。另有9人过1公斤,其余人多为数百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贩卖毒品是重罪,达到50克就可判处死刑。检察机关认为,他们都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陈某清还涉嫌买卖3把枪支,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绝大多数嫌犯完全或部分否认指控的罪行。
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