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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护航 为发展助力

—掇刀法院为市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大难题
作者: 刘璐璐   发布时间: 2015-07-29 15:55:49

近日,掇刀区法院城南法庭法官仅用15天时间优质高效地化解了一起纠纷,为市重点工程中国农谷·凯跃农机博览城项目的实施创优了发展环境。7月3日华灯初上,经城南法庭法官调解,原告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和被告张某达成调解协议。7月7日,张某履行调解协议,提前一天将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斗笠段的鸡舍全部拆迁完毕。

 

中国农谷·凯跃农机博览城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土地平整涉及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斗笠段的房舍拆迁。所涉房屋2005年租赁给张某养鸡,张某建造9间鸡舍共1188平方米,2013年合同到期后,其要求补偿500万元,否则拒不拆除。三干渠管理处多次与张某协商都未达成协议,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破坏了我市投资兴业环境,管理处万般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今年6月17日,掇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崇德同志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分管领导和立案、审判、执行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要求充分发挥能动性,提高效率,解决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问题,公平、高效化解此案,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6月18日上午暴雨倾盆,城南法庭承办法官紧抓时间冒雨驱车三个多小时到达张某所在的三干渠管理处雷巷中心管理段,张某对法官的突然到访非常反感,不配合诉前调解,并将开庭传票和相关法律文书掷于门外,承办法官最终采用了留置送达。对于本案,承办法官进行了认真思考,若用一般法律程序,简单判决虽能结案但不能事了,对于项目的推进无益,对案件重新梳理后,为寻找突破口,办案人员多次上门说服,进行法律引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张某态度渐渐地有所缓和。案件的焦点集中到拆除房屋是否补偿上,而张某认为花了钱盖房应当有偿拆除。于是,承办法官结合土地用途、建筑面积、市场行情等因素,从拆迁补偿入手给张某做工作,降低张某期望值,并从心理上对张某进行疏导,建议张某通过法院调解处理拆迁补偿款事宜,化解当前僵持局面。终于,张某同意了调解,逐步放弃了500万的期望,在办案人员的努力工作下,从200万,到100万,最后张某同意以50.5万补偿款与管理处达成协议,补偿款基本与项目指挥部对该财产补偿评估价值持平。为确保调解效果,办案人员继续跟进该案,促使张某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并提前一天全部拆迁完毕,该案案结事了。

 

     2012年,该院出台了服务企业创优发展环境的八项措施,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创优企业发展环境,仅2015年上半年,就审结涉企刑事案件2件2人,涉案标的45万元,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审结涉企合同、劳动争议案件119件,标的额6217.66万元,审结金融借贷案件6件,执结涉企案件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