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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法院选送的“精品案件”、“优秀文书”获省高院表彰

作者: 李爱玲   发布时间: 2016-02-18 11:00:57

近日,从省高级法院传来捷报,我市法院选送的1件精品案件和4份优秀文书分别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三等奖、“优秀文书”二等奖,充分展示了我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和司法能力。

        具体为:掇刀区法院杨云瑶主审的(2015)鄂掇刀民初字第00022号案件获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三等奖,合议庭成员有付冰晶、付华军;市中院王源渊撰写的(2015)鄂荆门中民二终字第00077号民事判决书、肖芄撰写的(2015)鄂荆门中民一终字第00049号民事判决书、吴林周撰写的(2015)鄂荆门中执异字第00013号民事裁定书,掇刀区法院胡金华撰写的(2015)鄂掇刀刑初字第00023号刑事判决书获全省法院“优秀文书”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