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听证程序 源头化解纠纷
为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荆门中院民三庭在审理王某娜等35人诉金广域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集团诉讼纠纷案件中,以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灵活高效为原则,将听证程序首次引入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12月13日,荆门中院邀请市委政法委、房管局、规划局、工商局、建管处、消防支队、房地产协会、中石油燃气公司、业主代表及委托代理律师、金广域房开公司代表及委托代理律师共计20余人参加了案件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各位特邀听证嘉宾全程参与听证,并从各自行业角度出发,积极发表了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于公开听证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这种形式为双方提供了详细阐述观点、充分听取意见和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彰显了人文关怀,更是审判机关转作风、为民生的生动体现。
对于何种案件可以引用听证程序的问题,荆门中院副院长介绍说,确定案件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重点在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类型这五类案件中圈定,主要包括群体性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听证程序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凝聚社会合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听证制度搭建了一个析理辩法的平台,让案件审理工作更加公开,让当事人拥有一个充分阐述意见的机会,也让事实更加清楚、是非更加分明。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发动了社会力量来加入到纠纷的解决过程,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合力。以阳光司法解决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召开听证会的效果已经显现。截至12月20日,已有王某娜等25名业主与金广域公司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并申请撤诉。另外,市房管局、工商局作为《荆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制单位,对荆门中院完善合同示范文本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已于12月21日召开合同修订研讨会,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