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法院文化 >> 调研文章

钟祥市法院分析当前农民工工伤待遇落实难的原因

作者: 柯香玉   发布时间: 2016-11-22 09:40:46

近年来,钟祥市法院受理的涉工伤类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受理18件,2015年23件,2016年10月已受理 25件,年均增幅达到31%。该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发现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其工伤待遇落实相当困难。 

 

一是用工单位参保率低。据统计部门统计,近五年有一半以上农民工没有签劳动合同,特别是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未签劳动合同的比例居高不下。用人单位为贪图经济利益、降低成本,不愿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更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险的比例很低,分别为13.9%、23.6%、16.7%、8%和5.6%。

 

二是农民工自我防范意识弱。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自身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以书面劳动合同方式来确认劳动关系,不懂办理工伤保险是分散自己的工伤待遇风险,在未发生工伤事故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和侥幸心理,等到事故发生,因缺少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依据,不得不首先花费巨大精力去确认劳动关系。此外,部分农民工接受相关技能培训较少,安全防范意识较弱,出现事故率较高。 

 

三是程序处理周期长。农民工工伤待遇落实程序之难主要体现在解决程序繁杂、处理周期冗长、效率低下。按照我国当前“一调、一裁、二审终审” 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一个工伤案件从最开始劳动关系确认,要经历仲裁、行政确认和诉讼之累。同时“调、裁”处理效果较差,将其作为工伤待遇解决的前置程序,效果并不理想。实践中,以“调、裁”方式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待遇比例很小,90%以上的案件最终起诉到法院。

 

四是工伤赔偿执行难。由于大量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出现事故后,普遍经民事判决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在执行中用人单位常拖延、逃避执行,或因企业不景气无力支付,或因企业兼并、分散而相互推诿,或因企业破产导致农民工工伤待遇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