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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主持庭审 市长出庭应诉 原告当庭撤诉

作者: 向 芬   发布时间: 2019-10-14 11:38:37

10月14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荆门中院院长张玲宣布开庭审理原告湖北京山昌盛园林有限公司诉被告京山市人民政府、京山市新市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湖北京山丹桂园林有限公司土地征收行政补偿一案。被告京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魏明超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紧凑有序。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京山市人民政府魏明超市长对原告湖北京山昌盛园林有限公司支持京山市发展,按照政府要求主动先行搬迁,保障建设项目如期落地给予感谢,并表示对原告的合理诉求将安排相关部门与原告协调解决。原告表示相信市长协调处理意见,并当庭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与政府协商解决补偿事宜。   

该案最终以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结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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