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信息

以案释法|两女子因传播邪教宣传品获刑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2-12-15 10:06:49

微信图片_20230111101548.jpg

为进一步深化反邪教工作,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日,钟祥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宣扬邪教案件,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闵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没收被告人闵某某、陈某某用于传播邪教的宣传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基本案情

今年3月1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闵某某伙同被告人陈某某在钟祥市郢中镇安陆府西路家居广场物流中心门口路上,往停在路边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发放宣扬邪教真善美的小卡片,被钟祥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民警现场扣押其随身携带的宣传小卡片23张、印有宣传语的人民币39张(票面为壹元、伍元等,共计114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某、陈某某曾因从事邪教活动在2020年5月受过行政处罚,现又从事邪教活动,其行为均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闵某某、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逐作出以上判决。


下一步,钟祥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延伸司法为民触角,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识邪、辨邪、防邪、拒邪的能力,为平安钟祥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