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荆门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非法集资案件督办会

作者: 王义进 李 纯   发布时间: 2019-11-28 11:44:02

11月25日下午,荆门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非法集资案件督办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道恒主持会议,省高院扫黑办副主任杨尚文应邀出席会议,市中院执行局、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刑事审判庭全体同志、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会议。

 

杨尚文副主任传达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办会精神,就案件审理、案件督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数据报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基层法院逐案汇报了目前尚未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及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情况,对尚未开庭的,明确了开庭时间及结案时间;对已经开庭的,明确了结案时间;对12月20日前不能结案的,要求逐案说明理由。部分基层法院还提出了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

 

许道恒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的汇报,对下阶段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要强化审限审结意识。进一步加快涉黑涉恶案件及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所有案件在审限内审结,对超过六个月未结的案件,重点督办。对确定12月20日之前必须审结的案件,必须按要求结案。

二是要强化“打财断血”意识。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作用,引导侦查、审查起诉机关提前查清财产权属。严把立案关口,对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要求财产权属清楚,且随案移送财产清单。加大对涉案财产的庭审调查力度和财产刑适用力度,对该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坚决依法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依法判处罚金的坚决依法判处罚金。

三是要强化“打伞破网”意识。对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判、从严惩处。

四是要强化线索移送意识。在办案过程认真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向相关单位移送。

五是要强化审执沟通意识。在审判环节做好与执行部门的沟通衔接,在执行环节严格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执行。


DSC_60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