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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市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 王晓明   发布时间: 2021-06-04 15:01:43




2021年6月5日

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

我国的主题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6月4日,市法院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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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公布了市法院审理的两起涉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一起是本市生态运动公园景观河受污染案,当地城市管理局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因其未履职到位,成为行政公益诉讼被告,法院判决该城市管理局继续履职;另一起是东宝区曾某滥伐林木案,曾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对曾某判处刑罚、追缴违法所得、并判决曾某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过往群众纷纷驻足阅览展板,并就案例中的内容提出疑问,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热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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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法院广大干警以“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生活更美好”为已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贡献者。
活动中,干警们还对最近出台及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呼吁广大群众关心、爱护生态环境,倡导大家建立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助推形成自觉守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观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