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代院长主持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作者:
李方星
发布时间:
2018-11-13 10:54:03
11月7日,荆门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法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党组书记、代院长张玲主持学习。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道恒领学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金春吉领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之元领学荆门市委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朝阳领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张玲代院长作了学习总结,她强调,一是要办好“法院讲习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法院下发的学习通知,以之指导法院工作。二是办好“理论学习班”,中央省市规定的扫黑除恶内容以及市委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容,既要在中心组学习,也要在各支部进行学习。三是要办好“法官大讲堂”,把《人民法院组织法》纳入学习内容,特别要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内容,让法院干警做法律法规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