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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眼!荆门法院这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作者: 刘 聪 李纯   发布时间: 2022-11-05 17: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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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湖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推进会,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并对黑恶案件涉案财产执行工作作专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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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荆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道恒以《聚焦拉练整改要求,突出“四个强化”举措 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题,交流案件清结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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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道恒表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荆门两级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工作举措,依法快速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清结。



 01
强化政治意识不放松,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党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绝对领导,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抓紧抓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持压实斗争责任,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案件办结到位。



 02
强化铁案意识不放松,做到“三个注重”

      注重提升办案能力,加强政策学习和专业研讨,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和办案水平;注重完善审判机制,健全完善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指引;注重依法打击,确保审理的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03
强化合力意识不放松,做到“三个积极”

      积极挖掘内部潜能,进一步完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考核机制,加强对下指导,有效推进案件顺利审结;积极加强对外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商,及时解决疫情期间羁押难、开庭难、提审难等问题;积极接受检察监督,助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优质化、高效化。



 04
强化效果意识不放松,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快审快结,实行挂图作战、领导包案,加强督办、通报,受理的案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审结;确保综合治理,立足审判职能,促进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有效推进行业治理;确保打击氛围。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声势。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会议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湖北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