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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0-08-18 15:42:36


 

   一、笔试科目《岗位能力测验》不低于39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不低于60分(即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三、考生成绩达不到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调剂和面试;成绩达到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竞争比例(普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为1:3、定向招聘岗位为1:1.5),从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门人事考试网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普通招聘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除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1:1.5竞争比例的定向职位,一律取消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