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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达民心,助19名农民工“薪”愿成真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8-18 09:52:15



近日,在东宝法院的强力执行下,一起涉及19名农民工的劳动待遇案件圆满执结,全力兑现了劳动者的胜诉权益,展现了东宝法院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东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农牧公司向彭某等19名农民工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共计58万余元。因某农牧公司拒不履行,19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程序启动后,执行法官向某农牧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到公司驻地实地调查经营情况。经查,该公司已停产停业,未实际生产经营,无履行能力,且公司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进入终本程序。由于长期得不到清偿,19名农民工经常到政府部门、各级法院催办进度,要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5年1月,东宝法院决定对一批涉民生积案展开专项突破,再度启动对该案的执行。执行局组成专门团队,对该案前期进展和农牧公司财产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尽的调查分析。经调查得知,该公司由于前负责人张某涉刑事犯罪在另案中判刑入狱,主要经营团队早已离开,公司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厂区内全是杂草和丢弃的办公物品。


想到19名农民工多次问起执行进展时的焦虑和急迫,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努力寻找对策。在调查被执行人企业背景时,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曾经是东宝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由政府部门以优惠招商政策引入东宝,后来经营不善逐渐债台高筑,以至于未能及时保障农民工权益。执行法官顺藤摸瓜,找到政府部门了解企业情况。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该企业是位于宜城的某大型农牧企业在荆门设立的子公司,宜城公司属于省内知名饲料企业,在全省共设立了5个子公司,目前其他子公司仍正常经营。


执行法官遂与宜城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向其释明本案涉及19名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若不能解决好,极有可能影响宜城公司口碑,进而可能影响其他子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生产经营,着力劝导宜城公司配合支持执行。通过与宜城公司反复协商,宜城公司同意由法院组织和解,愿意代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和解的“桥梁”已成功搭建,但是又面临新的难题。19名农民工认为裁决书已经生效并执行了多年,衍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很高,因此他们的期望值也很高,与宜城公司的代履行能力及和解意向有着巨大的差距。面对这个问题,执行法官又分头给19名农民工做工作,释明某农牧公司如今的现状以及第三人公司愿意代为履行的意愿。经过多次沟通协调,19名农民工同意接受放弃部分权益以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履行付款凭证

2025年6月17日,19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及宜城公司在东宝法院达成了分三期按比例履行31.5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此后,被执行人及宜城公司均按协议履行。2025年8月12日,最后一期和解款项落实到位,这起长达5年的涉众型劳动待遇执行案件得到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