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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法院:创新执行思路 巧化上访难案

作者: 黄庆 柯香玉   发布时间: 2013-04-01 15:48:00

   

创新执行方式,穷尽执行措施,促使案件尽快执结,既是人民法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公信力。2013年2月,钟祥法院柴湖法庭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变通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上访缠执案件,防止了一起准备在北京“两会”期间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2011年12月,柴湖镇王营村村民王某驾驶摩托车在寺沙公路行车途中,因避让对向行驶的大货车,与路边的广告墩相撞后死亡,该广告墩系钟祥市崛起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王某家人遂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院。2012年10月,柴湖法庭依法判决,钟祥市崛起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执行义务。因此,王某家人多次纠集家族成员四处上访,并聚众围堵216省道,致使交通瘫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年“两会”召开前,王某家人更是蠢蠢欲动,企图进京上访。得知情况后,柴湖法庭高度重视,多次向院党组和柴湖党委政府汇报该案执行情况,取得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指导。鉴于被告公司自身经营困难,资金不足,赔偿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柴湖法庭执行法官创新工作思路,变通执行方式,提出让被执行单位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履行执行义务。在柴湖党委政府的大力协调督导下,柴湖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接受以物抵债执行方案。2013年2月5日,双方当事人在柴湖法庭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由钟祥市崛起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向王某的家人给付现金5千元,其余赔偿款采取以物相抵的方式予以赔偿。至此,一起涉诉上访的缠执难案被成功执结。该案的成功化解得到了柴湖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