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守护一库清水,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作者: 刘聪、王晓明   发布时间: 2023-08-09 10:46:35

8月2日下午,武汉海事法院与荆门中院共同召开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凤彩出席座谈会。

640 (2).jpg

座谈会上,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及东宝区人民法院分别介绍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工作情况,围绕如何更好联合开展漳河湿地保护交换意见,同时就当前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司法保护的需求和建议等进行交流探讨。
去年5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确定环境资源民事审判、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恢复性司法实践、信息资源共享、环保禁止令制度、司法事务、生态修复、业务交流、新闻宣传等九项协作机制,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跨流域沟通交流平台,助推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丁凤彩介绍,荆门中院历来高度重视对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通过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认真审理涉漳河保护的案件、加强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普法宣传,认真落实守护一方山水的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李革胜指出,漳河水库水质清澈透亮,持续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一类标准,离不开荆门各部门狠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懈努力。武汉海事法院将与荆门中院携手,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为服务好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关于守护一库清水,何震表示,荆门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进一步深化漳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合作,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漳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示范效应,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