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巡回审判让“民告官”不再难
“本打算今天起个大早,赶到掇刀区法院去开庭,没有想到法庭开到我们家门口,巡回法庭真是方便我们老百姓!”,居住在沙洋县的原告朱某发出感慨。
3月9日清早,掇刀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一行人冒着大雾驱车90余里奔赴沙洋县沙洋镇开庭审理朱某等12名原告分别诉被告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处理案。1月9日,沙洋县沙洋镇农建社区朱某等12名村民到掇刀区法院状告沙洋县人社局停发了他们的养老保险金。由于这些原告均年逾六旬,年迈体弱,有的疾病缠身,有的行动不便,有的耳聋眼花,加之人数众多,掇刀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为让这些原告少花钱、少跑腿、少费时,方便他们参加诉讼,决定赴沙洋县当地开庭审理这批案件。这批案件被告均为沙洋县人社局,加之诉请的法律关系相同,掇刀区法院决定对该12件案件合并审理公开开庭。
该批案件均源于2016年5月,被告接到举报该12名原告违规参保的线索,遂根据相关规定暂停发放了该12名原告的养老保险金。鉴于被告在暂停发放该12名原告的养老保险金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该12名原告的权益造成了影响,掇刀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查明案情后当庭宣判,确认被告沙洋县人社局暂停支付12名原告养老保险金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限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掇刀区法院自2016年7月1日起,集中管辖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有利于行政审判资源优化配置,集约使用,有利于减少行政干预,改善司法环境,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解决了告官难的问题,但同时当事人到集中管辖法院路程变远,时间和金钱花费增加,容易造成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参诉不便。掇刀区法院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将巡回审判作为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便民诉讼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社区、农村,适时选择适宜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真正让“民告官”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