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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高效办结合伙纠纷 当事人点赞法院速度 | 沙洋县法院

作者: 沙洋县法院   发布时间: 2023-10-31 15:34:01

 “6月6日法院受理案件,10月24日收到法院执行款,诉讼﹢执行到位,五个月不到”,10月24日,原告代理人王律师发了这样一则朋友圈,为沙洋县人民法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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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2023年6月6日说起,原告邓某的代理人王律师在移动微法院上提交了邓某诉张某的合伙协议纠纷,沙洋县法院后港法庭工作人员查收后,立即与原、被告联系,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到二人原本打算合伙经营一家KTV,出资份额一人一半,原告邓某预先向房东交纳了3万元预付金,剩余尾款于一周内支付,若逾期未支付,预付金不退。后双方因资金问题发生矛盾,被告张某不愿意继续出资,表示不再与邓某合伙,导致邓某的3万元预付金亏损。


经此事后双方隔阂较深,均认为不能合伙是对方原因所致,承办法官调解无果后,于同年6月15日开庭,7月20日向双方送达判决书: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张某应向邓某支付2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10月10日,原告邓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对张某采取执行措施,冻结其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随后张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积极履行了付款义务。10月24日,该案执行款成功转入邓某账户中,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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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沙洋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注重情理法融合,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用心用力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