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土地租赁起纠纷 法官发力化干戈
作者:
杨小瑜
发布时间:
2021-04-29 16:09:40
近日,掇刀区法院城南法庭法官在开庭前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掇刀区一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书》,将该村一处7亩多的土地流转给公司自主经营、耕种,流转期限为12年,每年流转费5000多元。合同签订后,该村将土地交给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支付流转费,村委会多次催促,该公司也未履行。
2020年11月,该村向公司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书。今年1月,该村委会起诉到掇刀区法院,要求该公司返还全部流转土地,并支付拖欠的流转费2万余元及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耕地复垦费用。
掇刀区法院城南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已经停产。经过多方查找,法官联系上了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希望其主动履行合同约定。该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该村委会负责人,表明了态度。近日,该村委会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