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法院:四举措强化执行工作
2014年以来,掇刀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四项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执行到位率100%。
建章立制严管理
为对执行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制定了《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执行案件流转过程要求,对案件登录、执行调查、措施实施、异议答复等每一个环节均规定时限,加强节点管理;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了内部流程管理,设计了案件配套流转表随案流转,避免案件积压,以便缩短执结周期。
执行威慑显成效
进一步健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和媒体曝光制度,将34名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贷款融资、高消费、出国出境、开办公司。今年4月,促使多年不见的“老赖”石某主动到法院偿还欠款180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慢火烹饪化难案
始终坚持“和解执行优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和解平台,不放弃任何和解机会,慢火烹饪,讲究火候,积极化解难案。关于胡某与赵某、蔡某返还原物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法官考虑到二被执行人是出钱买房,主观上没有过错,只是没有办到房产证。如果贸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迁出的执行措施,也不一定能够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执行法官不言放弃,给被执行人写信,与被执行人交心谈心,把被执行人当朋友看待,于情于理帮助分析利弊得失,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等等,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胡某将房屋作价8万元出售给被执行人,还额外帮被执行人赵某解决了与案外人严某之间的纠纷,协调严某退还赵某购房款3.8万元。今年以来,共和解执行案件38件,执行和解率达到23.61%,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拉网排查执积案
部分案件由于寻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迫中止执行。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忘记这些“法律白条”,凭着执着精神和为民情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安排专人到银行对当年的“漏网之鱼”进行拉网式排查,频率达到每周百人次,各大银行都不胜其烦了,但确有显著效果,今年以来执结此类积案20余件。如孔某与周某借款纠纷执行一案,当时仅将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未能有效执行。今年6月3日,我院通过拉网式排查,查询到被执行人周某在工行武汉市民航新村支行有银行存款,迅速安排人员赶赴武汉划拨了其账户存款10.35万元,多年积案一朝化解。虽然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我院进行执行听证后已裁定驳回其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