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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法院审理原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皮某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案件

作者: 王 欣   发布时间: 2019-11-28 10:34:06

11月26日上午,钟祥市法院开庭审理原武汉市武昌区委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皮某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皮某在担任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设的娱乐场所、饭店提供非法保护、徇私枉法,导致相关刑事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对应刑事处罚。2007年9月-2018年8月,被告人皮某利用其担任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队朱某等34家单位和20名个人在治安保卫、治安监督、案件查办、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皮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皮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使国家司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对皮某数罪并罚。

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皮某的多起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皮某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4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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