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掇刀区法院“清晨执行”破解被执行人“失踪”难题

作者: 杨小瑜   发布时间: 2014-06-05 10:45:22

   

 

近日,掇刀区法院城南法庭,在清晨6:00找到“失踪”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兰某某与王某某因民间借贷逾期不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20135月,城南法庭经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兰某某欠王某某借款43000元,兰某某在2013730日前偿还借款2万元;在2013103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23000元。但兰某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三次前往兰某某家中执行,兰某某闻讯后都迅速躲避,“失踪”不见。执行法官采取委托村委会进行调解、查询兰某某银行账户等措施,均未取得实际效果。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了解兰某某系个体工商户,每天清晨在菜场从事渔产品贩卖,具有履行能力情形下,执行法官决定清晨行动,让兰某某“现身”。今年516日,天刚透亮,城南法庭3名法官干警赶往团林铺镇菜场找到了兰某某本人。执行法官对兰某某的“失踪”行为进行训责后,耐心地解释了判决的法律依据,说明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后将兰某某送进拘留所司法拘留后,兰某某才认识到错误,电话联系家属积极筹集资金,拘留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履行了支付借款本息的义务,王某某领款后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鉴于兰某某认错悔改,法院酌定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