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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中院扎实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

作者: 熊建华   发布时间: 2019-03-20 10:16:18

自全省法院“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启动以来,荆门中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游劝荣院长讲话和省高院文件精神,多措并举推进专题教育活动。

 

及时传达文件精神。2月20日,省高院《关于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下发后,荆门中院随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2月20日下发了活动通知,提出具体要求。3月1日,荆门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游劝荣院长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月20日,荆门中院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王晨、饶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各位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剖析发言。党组书记、院长张玲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守职业道德;要增强廉洁意识,守住政治底线;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踩法纪红线。3月12日至15日,荆门中院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干警自查整改活动,干警们结合实际剖析发言并撰写了书面剖析材料。

 

切实扎牢制度笼子。加紧修订和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审判权运行,防止出现“任性法官”。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所有办公用品由院里集中采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超过两万元大额经费使用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费用支出由分管财务副院长“一支笔”审签。同时,严格落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要求,研究制定对基层法院院长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认真抓好督导检查。3月11日至13日,荆门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各自联系基层法院,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自查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3月18日至22日,党组书记、院长张玲再次到基层法院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题教育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推动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