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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十年老案得突破 赠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 李罗洋   发布时间: 2021-11-17 14:58:51

“整整十五年啊,为了这笔钱,我去过银行,到过社区,现在荆门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把这么多年没有要到的欠款给我解决了,真是万分感谢!”10月26日上午,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当事人林某亲手将一面印有“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2005年张某伙同党某以租车为名,将从事摩托车出租的林某骗至偏僻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林某的财物,致使林某重伤。2007年,我院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党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判令张某赔偿林某经济损失7万余元、党某赔偿林某经济损失5万余元。由于查控手段有限,多年来虽经执行干警多方努力,仍有3万余元未能执行完毕,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被迫中止。

2021年7月,林某以党某有拆迁款可供执行为由,申请该案恢复执行。我院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党某账户上并没有可供足额执行的存款,案件又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在仔细分析案情后推断:“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一定会感受到自由的可贵。党某出狱后回归社会能自由生活,而且通过查控系统发现党某拥有支付宝、微信,这更能说明党某已经享受到社会高速发展的便利,更会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只要冻结其支付宝、微信,他就可能会主动履行义务。”随后,执行干警迅速控制党某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账号,并数次前往党某户籍所在地,向其父母亲人宣讲法律,释法明理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在发出冻结裁定3日后,党某的母亲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明党某出狱后确有悔改之心,正积极融入社会,愿意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一周内将案款转到指定账号。几天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显示3万余元案款到账,承办法官迅速联系林某前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一面锦旗,寥寥数语。“心系群众,为民解忧”既是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也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