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钥匙划车被判刑
作者:
王亚丽
发布时间:
2019-12-18 09:25:56
近日,京山市代某用钥匙刮划两辆车,造成车辆刮损,京山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结此案。
年逾65岁的代某是一名广场舞爱好者,2019年7月8日晚上,代某在京山市“方太电器”店门前的广场上跳舞时,因有两辆小轿车占用了常用的跳舞场地,遂心生不满,用钥匙刮划车辆,致使两车车门、前引机盖、叶子板等多处油漆刮损。经认定,车辆经济损失计7300元。
京山法院审理认为,代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代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广场是公共场所,在娱乐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避免广场变战场、跳舞变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