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人均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网络诈骗套路深 法院严惩并止损
作者:
袁达成
发布时间:
2020-04-20 09:44:14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假冒网站和木马链接二维码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简某、邱某、杨某、谢某等五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14日至16日,被告人林某在网上非法购买“贝店”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后,组织简某、邱某等四人冒充该网购网站的客服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以产品质量问题承诺理赔为由,通过微信向被害人发送假冒“贝店”平台的木马网站二维码。被害人点击二维码进入假冒网站后信以为真,遂按照要求在假冒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等信息。林某等人通过假冒网站实时掌握被害人的支付宝账号、密码信息后,迅速通过更改密码造成被害人支付宝账户出现异常被封,被害人随即向“客服人员”求助,林某等人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解封账户并向被害人发送新的木马链接二维码。被害人点击该“二维码”后林某随即被授权登陆被害人的支付宝账户,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向支付宝借呗、小米金融、百度钱包等借款平台借取资金后迅速转出,骗取七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8788元。法院认为,林某、简某、邱某、杨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共同退清了全部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需要提醒广大的网购消费者,对电话自称“某网站客服人员”不要轻信其身份,也不要轻信他人的退款或理赔承诺。同时,需要特别谨慎点击他人通过微信发送的二维码,避免因泄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而上当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