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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法院:穷尽措拖巧解一起涉执信访难案

作者: 柯香玉   发布时间: 2013-11-22 08:47:36

   

2013年国庆期间,钟祥法院柴湖法庭巧打执行仗,联手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采取“挖、穷、巧”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陈年信访难案。

2009年3月18日,原告张某独子张某某(已殁)在放学回家途中,与小伙伴玩耍嬉戏时,被同村同学王某某失手推入路边鱼塘而溺水身亡。悲痛之余,张某将王某某及其父母等人诉至法院。该院柴湖法庭判决由王某某的父亲王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为逃避执行,长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致使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丧子之痛加上案件长期难以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走上了上访之路,办案法官为此承担了巨大的压力,但是,办案干警并未就此放弃,他们联合公安机关,因案制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措施,从三个方面穷尽方法:

一是“挖”线索。自2009年至今,尽管被执行人王某外出躲避执行,多方隐匿财产,长期下落不明,但该案承办法官及庭长不懈怠、不气馁,充分发扬“钉子”精神,坚持定期不定期前住被执行人所在村组,打听下落,做亲属的思想工作,查询其银行存款和家庭共同财产。柴湖镇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指令镇村两级干部组成专班,大力支持协助法院做工作,查财产、摸线索,为顺利执结该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穷”措施。该院院长及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多次听取该案的执行汇报,亲自参与执行方案的研究制订,同时指导柴湖法庭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帮助寻找被执行人下落。2013年5月,公安机关根据所掌握的被执行人情况对王某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立案侦查,并及时将被执行人王某上网追逃。经过数月努力,2013年9月底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发现王某在广东东莞某地打工。时值国庆长假,为避免坐失良机,执行心切的办案法官主动放弃国庆假期休息,配合公安民警一道连夜赶往东莞,将“隐匿”三年的被执行人带回钟祥。

三是“巧”结案。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目标,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及公安干警并未机械地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其释法明理,促使其认识到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律强大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10月3日,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将51700元赔偿款全部给付到位,柴湖镇党委政府对此案的执行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被执行人王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在当地广大群众中造成了巨大影响,该案的圆满执结收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