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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法大!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作者: 宣传处 刘聪   发布时间: 2024-01-17 16:00:27
1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环境诉讼实践基地”“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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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孟勇,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佳儒,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静,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参加签约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泽春出席相关活动。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朝阳,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凤彩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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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戴孟勇与何震分别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将凭借学科技术优势与领域平台优势,在环境资源司法实践、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精品培育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深度合作,提出共建法学实践课堂、共研重大疑难案件、共同培育精品案件、共同开展学术研讨等五项基本合作内容,充分运用法学院理论研究资源优势和法院司法实践案例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水平。
作为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领域最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教学研究平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参与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立法探讨、司法判研中,获得了学界及社会的高度认可。此次院校合作将为荆门市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提供更多“智库”支持,双方共同在法治人才培育、司法实践教学、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将进一步深化法院与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深度融合。
签约仪式后,由戴孟勇、侯佳儒、胡静三位教授主讲荆门中院2024年第一期“象山法语·名家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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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下午,侯佳儒还围绕“流域综合治理司法保护”在荆门中院开展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敦峰,城环委主任委员潘兵,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虎等参与座谈。